百克生物: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3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百克生物”)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建设及进展,且公司将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
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4 号)的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84,07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35 元,募集
资金总额 1,500,675,944.5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等发行费用 104,881,526.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5,794,418.15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
第 7-00002 号《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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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计划使用募 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人份水痘减毒活疫苗、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项 20,503.00 14,351.66 2023 年 8 月
目
份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项目
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
份狂犬疫苗、300 万人份 Hib 疫苗项目
合计 197,018.00 139,579.44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在研产品研发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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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在研产品研发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
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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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百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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