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收问询函,被追问是否存募资被直接或间接占用、挪用等情形,永久补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023-08-08 22:59:19 来源:界面新闻

南京新百8月8日公告,公司于8月8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公告称,拟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涉及金额1.23亿元,前期公司已将“远程医疗分诊与服务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0.78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7.22%,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显示,公司自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以来,项目投入主要以预付项目款存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有2.26亿元账面反映为预付款项,其中5299万元预付款已于2023年4月收回。


【资料图】

问询函要求公司按照预付款项相对方分别列示预付对象名称、预付内容、金额、账龄及预付原因,是否符合预付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商业惯例;进一步核查预付款项的实际流向,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占用、挪用等情形,并说明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是否已实际归还至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

同时,问询函指出,公告显示,募投项目“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已投入1.34亿元,累计投入进度仅约52.3%。募投项目“远程医疗分诊与服务平台”实际投入0.12亿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的13.3%。

问询函要求公司列示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内容、各年度实际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进度,并结合其差异情况及原因,说明变更募投项目原定实施内容或方式的具体时间节点;补充披露公司历次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包括论证方式、理由、结论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依据及变化的具体时点,终止募投项目的理由与前期论证情况是否一致,前期论证是否审慎,并进一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公告显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如非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说明拟就资金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结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货币资金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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